大咖齐聚外滩 :把握数字金融新趋势
后疫情时代,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价值凸显,新动能迸发。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认清新的趋势,如何把握和把握新的机遇。在刚刚结束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监管者、机构高管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在激烈的交流和讨论中创造了精彩的创意。
与会者达成的共识是:数字经济方兴未艾,金融业的数字化转型才刚刚开始;然而,新金融的商业逻辑已经开始从“客户求钱”转变为“求钱客户”。因此,传统的金融转型需要加强,由被动的模仿者向主动的创新者转变。
“数字转型是数字金融发展和新旧动力转换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逸飞在峰会上表示,目前,数字技术已广泛渗透到包括智能支付在内的金融各个领域,智能网点、智能投资顾问、数字理财等,已广泛应用于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
范逸飞表示,中国应全面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步伐金融业要把数字化转型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出发点,提高信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智能化水平利益、个人隐私、企业法律利益等因素要做好数据分类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落实政策;要明确数据的权属关系,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不可见性,实现数据的规范共享和高效应用数据。
在这个过程中,传统金融如何转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会长陈文辉表示,传统金融转型需要加强,从被动的模仿者向主动的创新者转变。
“传统金融的核心要素是资本。现在新金融的核心要素或主要生产要素已经成为数据”,陈文辉说,新金融的业务逻辑已经开始从“客户求钱”转变为“求钱客户”。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蚂蚁集团董事长景贤东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他认为,数字经济并不意味着只有大企业才能数字化。只有小微企业实现数字化,数字经济时代才能真正到来。他认为,数字金融等新金融的服务方向必须是包容性的。小微企业作为“双循环”发展模式的重要着力点,是金融科技服务的重中之重。
对此,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认为,由于产业价值链的复杂性和长链性,数字化的比重仍然很低,金融服务远未达到个人端智能化、便捷化的数字金融水平。
黄奇帆认为,产业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技术发展的下一个“蓝海”。以企业为用户,以生产经营活动为场景,提供数字金融服务。
对增量治理规则的需求呈上升趋势,数字金融的蓬勃发展给现代金融功能的实现形式、金融市场的组织模式和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式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但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即现有存量的适用性问题治理规则正在衰退。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峰会上谈到数字金融的治理:“原来的存量规则是针对过去历史条件下的管理层。随着网络技术的出现和数字技术的发展,股票规则的适用性在下降,对增量式治理规则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李东荣说,近年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自律组织加快建设覆盖监管规定的行业标准,制定了以业务规范、信息披露、资金托管为重点的多层次治理规则体系,数据治理和技术应用程序安全。这种治理规则体系有着强烈的共同需求,为下一步数字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制定规则并不一定要限制创新和发展。应该鼓励的是通过监管沙箱等机制鼓励和推广好的想法。
随着数字金融的深入发展,传统金融监管框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逐渐下降。如何构建一个前瞻性、均衡的金融监管框架,成为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在此次峰会上,中国金融 40 强论坛发布了《数字金融创新与监管:如何构建前瞻性、均衡的国际监管框架》报告。报告从“数字金融的国际发展:监管与挑战”、“中国数字金融监管的实践与经验”、“构建数字金融监管新框架”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阐述,“数字金融监管专题讨论”和“大力发展监管技术”。
据介绍,一些新业态、新模式在功能和法律界定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很难向现有业务类型转移,纳入现有监管框架。一个好的数字金融监管,既要为数字金融的发展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又要与时俱进,提高监管的协调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据介绍,数字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是为数字金融发展营造普惠稳定的法律监管环境,促进金融与科技融合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和效率。
中国金融 40 强论坛高级研究员肖钢表示,我国数字金融发展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并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经验。我们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为构建新的国际数字金融监管框架作出贡献。